%0 Journal Article %T 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乡村发展类型及其乡村性评价 %A 龙花楼 %A 刘彦随 %A 邹健 %J 地理学报 %P 426-434 %D 2009 %R 10.11821/xb200904005 %X 在界定农业主导、工业主导、商旅服务和均衡发展四个乡村发展类型的基础上,对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乡村发展类型进行了划分。基于乡村对社会具有的功能构建了乡村性指数(RI)以刻划不同发展类型的乡村性强弱,并对东部沿海地区各发展类型的乡村性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东部沿海地区57.6%的县市一、二、三产业得到均衡发展;农业主导、工业主导和商旅服务业主导的发展地域类型分别占总面积的18.64%、11.99%和11.75%;农业主导乡村发展类型中乡村性较强(RI>0.5)的地域占到59.1%;工业主导乡村发展类型中乡村性弱(RI<0.4)和居中(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