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盐城开发空间区划及其思考 %A 顾朝林 %A 张晓明 %A 刘晋媛 %A 张从果 %J 地理学报 %P 787-798 %D 2007 %R 10.11821/xb200708001 %X 在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这是新时期传统区划理论和方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一次重要创新。作者认为主体功能区划主要在于解决区域问题,用科学发展观协调区域发展。因此,功能区区划的理论和方法也需要与时俱进的创新。文章通过盐城沿海开发空间区划实例进行功能区区划的理论和方法探索。首先,综合经济区划。运用传统的综合经济区划理论与方法进行经济区划分,大致确定不同经济区的经济发展布局方向;其次,控制开发区划。综合考虑上述综合经济区的功能,景观生态体系建设需要,土地利用现状、辐射沙洲分布、近海海域污染、海港分布、水源保护地以及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等,确定相关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第三,开发潜力区划。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运用多因子分析方法,按照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密度强度、未来发展潜力3个主因子进行开发潜力区划;最后,在上述三个区划的基础上,进行主体功能区划。文章也认为主体功能区实质是一种区域发展政策区,其区划也只是一种纯粹的区域划分,是目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分立走向“三规”合一的空间平台。 %K 主体功能区 %K 区划 %K 盐城 %U http://www.geog.com.cn/CN/abstract/abstract187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