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由群签名实现的可撤销匿名性的电子现金方案 %A 李梦东 %A 杨义先 %A 马春光 %A 蔡满春 %J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 %P 30-33 %D 2005 %R 10.13190/jbupt.200502.30.limd %X 利用群签名加上一次性标记实现了可撤销匿名性的电子现金方案。方案中群管理者为银行,仅负责向成为群成员的消费者发行证书(电子现金),由一个可信第三方负责撤销匿名性。方案采用Ateniese等人提出的群签名方案,可满足电子现金方案多方面的安全要求和具有较高的效率。 %K 电子现金 %K 可撤销匿名性 %K 群签名 %K 防止钱币盗用 %U http://www.buptjournal.cn/CN/abstract/abstract16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