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欧洲基本权利保护的理论与方法——以比例原则为例 %A [德]安德烈亚斯?冯?阿尔诺(Andreas %A von %A Arnauld) %J 比较法研究 %P 182-200 %D 2014 %X 对法律与国家的不同理解一如既往地存在于欧盟内部所有的“共同遗产”与“价值共同体”的修辞学中。德国法中法律是优先于政治的,而英国更注重保持开放的政治空间与限制司法权,近些年来特别是从GCHQ案到1998年《人权法案》颁布以来英国法展现给我们的是一幅惊人的变化图景,其已开始接纳比例原则。法国法对比例原则并不是公开地接受,而是以不同的本土标准逐步地适应欧洲标准。由于比例原则提供了灵活性与可诉性,特别是出于结构性与制度性的原因,比例原则在欧洲层面是必需的。作为法院的监督标准,比例原则会强化法律的优先性,并且导致民主与法治关系的结构性重组。欧洲法院对成员国议会行为的监督已不可避免,民主的思维应当在基本权利保护中展开。 %K 基本权利 %K 比例原则 %K 温斯伯里 %K 一体化 %U http://bjfyj.cupl.edu.cn/CN/abstract/abstract17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