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对《比较法研究》“稿约”的一点质疑 %J 比较法研究 %D 1998 %X 缪剑文先生来信批评本刊“稿约”内容失当,编辑部表示欢迎,并于今年第1期对“稿约”文字作了适当的修改。“稿约”属定式合同,其条件是否公允合法,当引起关注。现将来信发表,读者可与本期苏号朋博士《定式合同研究》一文,相互参照。 %U http://bjfyj.cupl.edu.cn/CN/abstract/abstract11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