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犯罪定义新表述 %A 周振晓 %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D 2001 %I %X 传统的犯罪定义是“犯罪是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笔者认为①将“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作为犯罪定义的组成部分不准确,也不宜作为犯罪的基本特征;②“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具有不确定性和变异性的特点,它主要是立法者的犯罪标准,而公民和司法人员只能服从刑法;③判断是否犯罪的标准只能是刑事违法性。笔者对犯罪定义的新表述是“犯罪是符合刑法规定的应当承担(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K 犯罪定义 %K 社会危害性 %K 刑事违法性 %K 应受惩罚性 %U http://www.alljournals.cn/get_abstract_url.aspx?pcid=01BA20E8BA813E1924CB483152CA50D4FC5BD3CBB47B847F&cid=585D04A2453D8AD5DDFFE8BE5B16E24C&jid=D60DCFE5A8F7BD187924CADC70161E70&aid=0F4021B05578AC91&yid=14E7EF987E4155E6&vid=4AD960B5AD2D111A&iid=0B39A22176CE99FB&sid=80A07035DF96B0C4&eid=9C65ADEB5990B252&journal_id=1008-942X&journal_name=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referenced_num=5&reference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