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法律诊所与法律赋能的有机结合:法律赋能诊所 %A 徐亚文 %A 程骞 %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P 168-178 %@ 33-6000/C %D 2015 %R 10.3785/j.issn.1008-942X.2014.03.261 %X ?随着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法律赋能理念的发展,两者相结合的法律赋能诊所成为一种新型的法律诊所形式。法律诊所和法律赋能在目的上彼此接近,在气质上彼此契合。一方面,法律赋能为法律诊所提供了新的思路和主题,另一方面,法律诊所为法律赋能提供了新的路径和资源,因此,法律赋能诊所这一形式颇有价值。强调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以社区为基础,注重当事人的参与,均构成了法律赋能诊所的特点。而以学生及当事人利益为依归,以法律赋能为基础更是这一诊所形式必须坚持的价值原则。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法律赋能诊所可以开展个案法律援助、社区法律教育、社区法工培训、社区法律调研和法律政策倡导等活动。为了促进法律赋能诊所的发展,可以用量性和质性方法对其管理和教学质量、赋能成效进行监测和评估。 %K 法律诊所 %K 诊所式法律教育 %K 法律赋能 %K 法律赋能诊所 %K 社区 %K 法律援助 %K 社区法工培训 %U http://www.journals.zju.edu.cn/soc/CN/abstract/abstract11070.shtml